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佩奇文学 www.pqwx.net,最快更新我在锦衣卫负责抄家的日子最新章节!

nbsp;   另外遮臂、铁下裙、铜卫足皆坚固无比。

    之前刘笑嫣用硬弓试过了。三十步内弓箭无法穿透这身叶子甲,宛如一个铁王八壳。

    此甲虽坚固,但重量却很轻。的确是宝甲。

    常风穿着铠甲,在前院走了几步,感慨:“不愧是一代名将蓝玉穿过的铠甲。好东西啊!”

    坐在石桌旁的刘秉义欲言又止:“蓝玉穿过的可不太吉利啊。”

    常风笑道:“您是说他被杀之事?老泰山多虑了。蓝玉被杀是因为恃功而骄,结党营私。”

    “但他打仗却从未败过。捕鱼儿海大捷,更是一战为大明北边打出二十年的太平光景。”

    “我这次西征,就算打了胜仗,立了大功,也绝对会夹着尾巴做人。”

    刘秉义捋了捋胡须:“嗯,不能学蓝玉,得学卫青。”

    其实常风想多了。王越从未打算让常风亲自上阵,带兵冲锋陷阵。

    锦衣卫指挥左同知是皇帝的心腹,一旦在西征中殒命。就算这仗打胜了,也会蒙上阴影。

    王越只打算让常风发挥其所长,主管西征军事情报。另外利用他锦衣卫的权势,监督地方文官筹集粮草。

    西北的大小武将不用说,都是王越带出来的。对王越言听计从。

    地方文官们却对王越这个“文人之耻”嗤之以鼻。

    也只有锦衣卫常屠夫督粮,地方文官才不敢阳奉阴违,拖延塞责。

    晚间,常风跟张永来到了王越的府邸。

    王家管家道:“张公公、常同知。我家老爷在睡觉,还没醒呢。已经睡了一天一夜了。”

    常风一愣:“睡了一天一夜?该不会.”

    常风知道王越的身子骨不好。他怕王越不是没睡醒,而是在睡梦中归天了。

    西征尚未开始,若统帅老死,这对朝廷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。

    管家看出了常风的担忧:“常同知放心。这是我家老爷多年来养成的习惯。凡出征打仗前,必睡个痛快,养足精神。”

    常风道:“王制帅本就年老体衰。我怎么放心得了?带我去卧房。”

    管家迟疑:“这”

    常风强令他:“带我去!”

    三人进了王越的卧房。

    只见王越穿着一身布衣,躺在榻上。听不见呼噜声,脸色也白的下人。看上去不像活人,倒像一具尸体。

    常风战战兢兢的伸出了手指,一探王越鼻息。

    他如释重负:老王还有气。

    “啪!”王越突然伸出手,抓住了常风的手腕。

    他睁开了眼:“怎么?你怕我已经死了,所以探我鼻息?”

    常风尴尬的一笑:“我没别的意思。”

    王越从榻上坐起:“放心。在将鞑靼人驱逐出贺兰山之前,我是不会死的。”

    “权力是文官最好的春药。”

    “战争是武将最好的延寿丹。”

    “饿了!摆饭!”

    两人随王越来到了饭厅。

    王越严格恪守着出征前不饮酒的习惯。饭桌上没有酒壶酒盅。

    食物极为特殊,有菜无饭。所谓的“菜”,是一大盆牛羊肉。

    有人又要卖弄见识质疑了:大明是不吃牛肉的。吃牛肉犯律法!作者没有历史常识!

    律法是管守法老百姓的。不是管官员富户和法外狂徒的。历朝如此。

    《水浒》是施耐庵写的宋时故事。书中描绘的却是明初市井景象。

    好汉们动不动就“切二斤熟牛肉来”。官府中人饮酒,下酒菜中也有牛肉。

    京城北城有专门供应官员、勋贵牛肉的屠行,是司礼监首席秉笔钱能开的。

    律法规定病牛、老死之牛可以宰。我宰病牛、死牛又不犯法。

    不过牛得没得病,是不是老死的,就只有天知道了。

    王越从大盆中拿起一根牛肋骨,用刀剔出肉来。先把肉上撒了些盐,又撒了些胡椒粉。

    随后他开始大嚼,吃的满嘴流油。

    一块牛肋肉入了肚,他看了看常风和张永:“你们二位怎么不吃啊?别客气。”

    常风和张永拿起了剔肉小刀,陪着王越大吃起来。

    肉这东西最饱腹、腻人。常风吃了大约一斤肉,已经吃不下去了。

    王越这个七十多岁的老同志,却像是八百年没吃过东西的饿死鬼一样,继续大快朵颐。

    王越吃东西时,一句话不说。常风和张永只得尴尬的看着这个老餮狼吞虎咽。

    装肉的盆是个海盆,里面足有七八斤肉。

    不多时,海盆里的肉去了一半儿。

    常风诧异:“王制帅,您老已经吃了至少两三斤肉了!不能再吃了,再吃伤身啊。”

    王越瞥了常风一眼:“鞑靼小王子我都不怕,还怕被肉撑死?”

    张永也有些发急:“您该不会是想学战国典故,证明自己廉颇虽老,尚能饭吧?”

    王越不吱声,继续啃一块牛窝骨。时不时用嘴吮下手指。

    管家在一旁道:“二位大人放心。这亦是我们老爷的老习惯。出征前必要饱食牛羊肉。”

    “这还是他上年纪了。成化九年出征河套前,他一顿吃了六斤肉!”

    纵观历史,奇人通常饭量大。譬如王守仁坐在路边就着水,一顿吃下六个锅盔。譬如王越一顿吃六斤肉。

    譬如满清御用文人纪晓岚,一顿饭能吃十大盘猪肉。

    又譬如,后世某位非著名网络作家,三百六十八的日料单人自助,一顿能狂炫六十多道菜。厨师长都亲自出来查探哪里来的妖孽.

    王越终于吃完了一海盆牛羊肉。除去常风和张永享用的,他至少吃了四五斤。

    王越用手帕擦了擦嘴:“还行,吃了个八成饱。不过京城的牛羊肉,远没有西北的鲜美。”

    “蘸着河套的韭菜花酱吃,简直人间美味!等打赢了这一仗,我请你们品尝。”

    常风尴尬的一笑:“那我们就等着制帅请客了。”

    王越正色道:“饭吃完了,该谈正事了。你们两个一个是监军,一个是提督。是朝廷派来看着我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事先跟你们言明,不要对我的用兵方略指手画脚!更不要干扰我用哪个武将。”

    王越这话,当着锦衣卫大佬的面说出来,有图谋不轨、意图谋反之嫌。

    明军兵制,朝廷派监军、提督等官制衡、监督统帅,是为防止统帅拥兵自重。

    王越却不让常风、张永干预他用兵。等于不给朝廷面子。

    常风和张永对视了一眼,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王越道:“本事大的人,脾气也大。我就是!在京城赋闲时,我或许会对权贵卑躬屈膝。”

    “一旦到了战场上,军中天老大,我老二。你们若想打胜仗,就不要干涉我。”

    “只看我如何运筹帷幄,决胜千里即可。”

    常风转移话题:“制帅怎么有信心,能够战胜小王子?”

    王越道:“毛里孩、满都鲁那些难缠的对手都胜不了我。小王子一个耷拉孙辈的,我岂会放在眼里?”

    “我不怕小王子,唯独怕寿元不久,不能在死前完成驱敌于贺兰山外这件大事。”

    王越自信可以战胜一切敌人。但老天爷这个敌人他无法战胜。一旦老天爷让他死在西征途中他生命中的最后一件大事便不能完成。

    常风只能宽慰王越:“制帅老当益壮,老而弥坚。再活二十年不成问题。”

    王越道:“得了吧。还再活二十年呢。再活两年我都要焚香敬天,感激上苍。”

    “罢了。饭吃饱了,我得回去接着睡。咱们出征开拔时再见!”

    二人出得王越的府邸。

    常风问张永:“张公公觉得王制帅此人如何?”

    张永感慨:“奇人,奇人呐!而且翻脸比翻书还快。他赋闲时见到我,那低三下四的嘴脸.恨不能给我舔鞋。”

    “如今重掌兵权了,直接换了一个人一般。对我颐指气使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,只要他能领着咱们打赢这一仗,就算他拿我当牛马一般使唤我也心甘情愿。”

    常风道:“用奇人二字评价王越,至允至当。”

    翌日,常风没有去锦衣卫。职权已经全都交接给钱宁了。他在家安心准备出征所用铠甲、兵刃。

    徐胖子来到了常府。

    徐胖子问:“常爷,准备的如何了?”

    常风答:“差不多了。只等后日出征仪式结束,随王制帅西征。”

    徐胖子却道:“我刚从卫里过来。牟指挥使说,皇上并未打算搞任何出征仪式啊。”

    常风惊讶:“怎么可能?这是成化二十三年至今最大的一场战事。怎么可能不搞出征仪式讨个彩头?”

    徐胖子答:“确实不办出征仪式啊。咱锦衣卫负责皇帝仪仗。若有仪式,宫里不会不事先告知。”

    王越在朝廷里的名声实在太臭。文官视之如耻辱。

    弘治帝迫于文官的压力,没办法亲自给王越送行。

    王越倒是丝毫不在意。战争的胜负,不在于搞不搞那些虚头八脑的繁琐仪式。

    英宗御驾亲征前,又是开太庙祭告列祖列宗,又是敬天,又是祈福的。到头来不一样在土木堡大败,当了堡宗?

    出征的前夜。

    常风早早进了卧房,准备睡下。

    一上榻,刘笑嫣就上手扒他的裤子。

    常风惊讶:“你今夜是怎么了?这么主动?”

    刘笑嫣解释:“我听叶都督的夫人说,武将出征前跟女人同房,能讨个彩头。”

    “床上打赢了,战场上也能打赢。”

    常风正要嘲笑刘笑嫣七个馍馍上贡,神三鬼四呢。却忽然感到一阵酥麻,也就默不作声了。

    第二日天不亮,常风准备去兵部,与王越、张永会集。出德胜门出征。

    常家一家老小,站在府门前给常风送行。

    常风一身甲胄,默默上了战马。他没有跟家里人说一句话。他不想弄得跟生离死别一样。

    刘笑嫣等人,目视着常风消失在了黎明前的黑暗之中。

    常风来到兵部,张永和兵部尚书刘大夏已经等在了那里。

    常风问:“王制帅呢?”

    张永答:“还没到呢。我已经派人去请了。”

    常风皱眉:“他该不会睡过了吧?出德胜门的时辰,是钦天监测算过的。”

    “要是耽误了,文官又要参劾他视军国大事如儿戏。”

    刘大夏道:“睡过了?应该不会吧。这是出征的大事啊。王越心再大应该也不敢耽搁。”

    三人苦等了王越半个时辰。

    一直到黎明击碎黑暗,阳光普照大地。王越才打着哈欠来到了众人面前。

    他不但没穿甲胄,甚至没穿官服,只着一身布衣。

    看到常风、张永甲胄齐整,王越哑然失笑:“出征而已,又不是交战。你们穿这一身铁王八壳子作什么?”

    “别咱们还没到宁夏,你们先半途被一身铁王八壳压死了。”

    “常风,换上你的飞鱼服。”

    常风道:“我没带飞鱼服啊。”

    王越闻言色变:“快派人回去拿!我需要你穿着那身虎皮,帮我监督地方文官供应粮草。”

    常风只得差一名百户去他家里取来飞鱼服。

    此番西征直捣贺兰山,主力是西北边军。弘治帝并没调集京营兵马参与。

    王越、常风等人前往宁夏。兵部仅调了一千团营兵随行护卫而已。

    日上三竿,众人踩着钦点监掐算的时辰,出德胜门。

    德胜门外,内阁三阁老一个没来。

    六部堂官只来了马文升和刘大夏。

    没办法,谁让王越人缘差呢。

    不过武将们倒是来了不少人,恭祝王老制帅旗开得胜。

    武人不在意名声不名声。在他们眼里,成化朝第一名将王越简直就是他们的偶像。

    京城里的不少都督、都督同知、都督佥事、都司、指挥使都是王越从西北带出来的老部下。

    譬如右军都督同知黄升,三十年前只是王越手下的一个副千户而已。

    出征的队伍里,最为显眼的是一口胡杨木棺材。这口棺材代表着王越的决心。

    众将齐呼:“祝王老帅平定西北,凯旋而归!”

    王越一袭布衣,衣襟随风飘摆。

    他朝着众人一拱手,声如洪钟:“诸君,王越老矣。此次抬棺西征,恐要埋骨西北。再无回京之日,再无与诸君重聚之时!”

    “永别之前,王越有一言,馈赠诸君。”

    “成败有时,不可丧志。山高路远,愿诸君扶摇直上!”

    王越铿锵有力的话语振聋发聩。

    常风心中暗道:王越,真英雄也!

    马文升与王越是老英雄惺惺相惜。王越近乎悲壮的临行话语,让马文升的老眼里泛出泪花。

    马文升道:“王公,马文升也老了。抬棺西征既是永别,咱们便天上再见!”

    王越紧紧的握住了马文升的手:“天上再见!”

    王越在常风的帮助下,上得马背。

    千余团营兵,护着王越向西而去。

    一众武将击佩刀刀鞘而歌,齐唱王昌龄的《出塞》,为老英雄壮行。

    “秦时明月汉时关。万里长征人未还。但使龙城飞将在,不教胡马度阴山!”

    “青海长云暗雪山,孤城遥望玉门关。黄沙百战穿金甲,不破楼兰誓不还!”

    悲壮而又高亢的歌声直冲天际。

    抬棺西征的队伍,渐渐消失在朝阳晨光之中.

    弘治十一年,夏末。宁夏,灵武城。

    灵武城是大明在贺兰山之东最重要的屯兵城池。也是此次西征的大本营。

    经过长途跋涉,王越一行人终于抵达了灵武城。

    一进帅帐。西北的一众将领就像见到亲人一样,一口一个“老帅”,欢迎着名将归来。

    王越在成化朝久掌西北近二十年。眼前这些开衙建府的镇帅边将,无一例外都是他曾经的属下,或属下的属下。

    王越拿过亲兵递上来的湿毛巾,擦了把脸:“西北的风沙还是这么大啊。”

    延绥副总兵朱瑾笑道:“西北还是那个西北,您王老帅的地盘!您王老帅的天下!”

    总兵李俊咳嗽了一声,给朱瑾使了个眼色,又朝常风努了努嘴。

    常风身上穿着飞鱼服。这在边关并不稀奇,九边镇帅许多都受赐飞鱼服。

    但常风挂着绣春刀。镇帅没人佩娘们刀。一看就知道常风是锦衣卫。

    李俊是在提醒朱瑾,不要在锦衣卫面前胡言乱语。

    朱瑾立时噤声。

    王越笑道:“放心。这是锦衣卫的常屠夫。咱们自己人!”

    “这回我能出山担任三边总制,多亏了他的帮衬。”

    听到“屠夫”二字,众将哑然失笑。

    朱瑾道:“歼灭过多少鞑靼人,砍过几颗鞑靼人的脑袋啊,就敢自称屠夫?”

    都司张安道:“咱们王老帅才是货真价实的西北屠夫呢!”

    常风尴尬的一笑:“诸位袍泽见笑了。”

    王越道:“常风是此次西征的提督军务。你们不要对他不敬。”

    “顺利从地方文官手里把军粮抠出来,全靠他这个穿飞鱼,佩绣春的锦衣卫屠夫了。”

    王越在西北可谓是一言九鼎。

    李俊连忙道:“常提督,我们都是粗人,说话不过脑子。你不要在意。”

    常风大度的说:“我最愿与说话直来直去的武将交往。”

    寒暄过后,王越开始升帐谈正事。

    别的主帅升帐,都是正襟危坐。

    他却躺在沙盘边上的一张躺椅上,几乎半躺着发号施令,调兵遣将。

    一身布衣,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。这或许就是名将的风采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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